关于申报第三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
通 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课程建设,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研究生创新教育,学校将开展第三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和评选范围
本次优质课程的申报及评选范围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已纳入前两批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 申报条件
(一)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教学材料,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二)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三)支撑课程的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以上研究生,原则上应是开课学院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
(四)课程资源应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必修课程提供资源共享。建设期满,须提交课程资源供市内各高校共享。
(五)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了实效。
(六)申报学院重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市级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择优推荐申报,有申博学科的学院限报2门,无申博学科的学院限报1门。
(二)课程负责人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5份;按申报学院为单位填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以上材料同时请提交电子档。
(三)申报优质课程有关的附件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材料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跨院合作共建课程的申报优质课程,请自行确定牵头学院,学校只受理牵头学院的申报材料。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申报的优质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优质课程学校将推荐将参加第三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评选。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相关材料于2013年4月12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处217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学校将不再受理申报。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65363092;电子邮件:438558649@qq.com。
附件:
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doc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