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1月16日前交科研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最终决定推送申报的项目。
关于申报2017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切实推动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众科学素养,营造有利于全市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以下简称科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23日
二、支持重点
科普项目支持方向详见《2017年度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重庆市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创作及管理条件和匹配经费的能力。
2、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所明确的支持重点,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要求,且无逾期未结题项目。
4、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市级科普基地单独计算,须在项目申报书封面的“申报单位”处括号注明基地名字)。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计划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四、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为3—5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为10万元及以上。其中,科普作品项目全部为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为3万元。
五、实施时间
本批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六、申报方式
1、登陆重庆市科委网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 (http://xmgl.cstc.gov.cn)在线申报(科普项目申报流程操作图解见附件2)。
2、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份)至市科委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须在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条形码),并经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3、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所在区县科委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推荐。
4、本批项目12月27日9:00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2017年1月23日17:00截止申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月24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
七、注意事项
1、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根据实际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逾期不报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3、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4、对于科普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进行举报。
八、咨询电话
市科委宣传统战与科普处:李晶、赵雪 67513757
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赵小平 67513692
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何大维67512626,67512869(传真)
网络支持:谢红亚 67511205
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一楼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401147)
附件:1.2017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科普项目申报流程操作图解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1. 2017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科普项目申报流程操作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