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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材料有关提示

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材料有关提示

一、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撰写具体要求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通知的附件2,无篇幅及字数规定,报活动办前要经联系的校领导审定。

报送时间:2013118日前

二、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包括民主生活会拟召开的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129日)、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准备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全部按时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

报送时间:1115日前

三、作风建设情况通报会专项材料

材料包括交心谈心情况和通报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情况等。

报送时间:会后3天内

四、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

报告包括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及修改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经过班子充分讨论形成的比较成熟的领导班子整改方案,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方式、范围及反馈情况,新闻宣传等。

报送时间:会后10天内